發言時間 102/09/0612:00:18
發言人 吳淑如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25117233分機828
主旨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購置辦公室
符合條款第20款
事實發生日102/09/06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內湖區舊宗段32-7地號土地
(1)台北市行愛路151號1樓、153號1樓、155號1樓
(2)台北市行愛路151號2~8樓
(3)台北市行愛路151號2樓 之1~151號7樓之1
(4)台北市行愛路151號2樓之2~151號6樓之2
共21戶與地下一層及地下二層共46個停車位
2.事實發生日:102/9/6~102/9/6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建物權狀面積合計:2,665.14坪
(2)土地權狀面積合計:654.44坪
(3)46個停車位
合計總金額為新台幣1,330,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不適用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分次給付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依照本公司取得與處分資產作業方式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宏大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1,361,785,702元
2.台灣大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1,348,880,208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1.郭國任
2.張義權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九一)北市估字第00000二號
2.(94)北市估字第000055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運需求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2.監察人承認日期: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
26.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