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國島丟包爭議 金管會:不便險難賠、信用卡可列爭議款

▲越南富國島遭丟包旅客返抵桃園機場資料畫面。(圖/桃園機場記者聯誼會提供)

▲越南富國島遭丟包旅客返抵桃園機場資料畫面。(圖/桃園機場記者聯誼會提供)

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數百名台灣旅客在越南富國島旅遊遭丟包,金管會今(15)日針對衍生保險賠付與信用卡支付問題做出說明,官員指出,依旅遊不便險參考條款,此事件不符合旅程取消或更改保險承保範圍;至於是否可啟動旅行業履約保證保險則待釐清;不過信用卡可向銀行暫列爭議款,不必急著扣繳,呼籲民眾旅遊慎選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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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今日表示,若旅客有購買個人海外旅行不便險,因此事件導致行程取消或更改,依保單參考條款,此事件並不符合旅程取消或更改保險承保範圍。

官員指出,一般而言,海外旅行不便險中的旅程取消保險,是承保被保險人在海外旅行期間開始前,因故取消預定旅程的相關費用;但此事件是已出發至海外才發生,並非在出發前因故取消預定旅程,因此不符合旅程取消保險承保範圍。

另有民眾控訴已支付年代旅遊全額旅費,原訂初五出發,但年代旅遊甚至未買機票,形同還沒出國就被丟包。蔡火炎表示,因旅行社債務不履行所致損失,屬於特別不保事項;若以此情形為例,被保險人也無法因為旅行社不出團,獲得海外旅遊不便險的旅程取消保險理賠。

至於旅程更改保險,是承保被保險人因預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業者受雇人罷工,或預定前往地點發生戰爭,或被保險人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死亡,或被保險人護照、旅行文件遺失,或發生交通意外事故等,導致必須更改預定旅程而增加的費用,此事件同樣不符合旅程更改保險承保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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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火炎表示,依旅行業管理規則規定,旅行業辦理旅客出國旅遊業務必須投保履約保證保險,承保範圍為旅行社因財務困難未能繼續經營,導致無力支付旅遊所需一部分或全部費用,導致旅遊活動無法完成;此案需依事實認定是否可啟動履約保證保險,但據媒體報導,年代旅遊自稱財務沒問題,因此是否符合履約保證保險啟動要件可能有疑義,必須進一步釐清。

外界關注,國內是否有保險可承保旅行社丟包旅客風險,蔡火炎坦言,旅行社丟包牽涉履約層面、是否債務不履行,旅行業履約保證保險設定財務困難未能繼續經營為要件,主要是考量若沒有設定條件,可能會有故意行為或道德風險,非保險公司可承保的危險,目前市面上並無單純針對債務不履行賠償旅客損失的保險。

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說明,信用卡定期化契約範本第11及13條規定,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時,倘若預定服務未獲提供,要先向特約店尋求解決,另外發卡機構可以透過「帳款處理疑義」來處理,消費者也可申請為爭議帳款;若以團員陳述在越南當地自費720美元,或是向年代旅遊購買團費等情節來看,有上述疑義,可向發卡機構申請爭議帳款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