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9/1317:28:08
發言人 王芝芳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67-3688
主旨 : 日盛金控代子公司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清澄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第31款
事實發生日102/09/13
說明
1.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
2.報導日期:102/09/13
3.報導內容:盈正案 日盛證被罰120萬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經查金管會證期局於9/12發佈之『日盛證券投資
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法令規定處分案』新聞稿中,明載受處分之對象為『日盛
投信』,惟前揭報載『日盛證被罰120萬』,顯與事實不符,易使大眾誤解該受處分之
對象為本公司之子公司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有損本公司及子公司商譽,特予澄清。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