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風波不斷! 壽險業點名醫療險、意外險提高保障

▲寶林茶室資料照。(圖/記者湯興漢攝)

▲陷入食安爭議的寶林茶室資料照。(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食安事件頻傳,壽險業者呼籲,國人外食比例高達7成,除了飲食後身體不適向業者索賠以外,也可根據需求加強醫療險及意外險保障,以因應不時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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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基人壽表示,醫療險依理賠方式分為住院醫療及實支實付型,理賠給付項目包括住院保險金、手術保險金、醫療耗材等。一般的住院醫療險主要係因意外或疾病而住院為前提下,進行相關理賠給付,因此若因食物中毒而住院,可以獲得相關理賠給付。

凱基人壽進一步說明,除了一般之住院醫療之外,不少食物中毒之民眾可能因病情加劇以致導致重症,甚至動用到葉克膜治療,建議同步可規劃實支實付醫療,以補位必要住院治療過程中,超出健保支出實際費用進行理賠。

由於食物中毒事件衍生的後續可能不單是住院治療,甚至也有可能導致長期洗腎或臥病在床;另外民眾日常生活中面臨之風險也不單是食安中毒事件,凱基人壽建議民眾除了一般住院醫療險之外,可以循序漸進規劃癌症、重大傷病及長期照護規劃,以建立完善醫療保障。

富邦人壽指出,一般醫療險的保障內容是以病房費及門診手術費用為主,因此只要被保險人因疾病或傷害,經醫師診斷有住院之必要,不論是否被確診為食物中毒,都能符合醫療險的理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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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是投保意外醫療險,除身故或失能保險金外,因食物中毒所導致住院、看護及生活補助等項目,也可能包含在保險給付的範疇內。但由於意外傷害事故需符合「外來、突發、不可預料」等三大要件,如果是個人體質對特定食材過敏所導致的病狀,便有可能不符合要件,因此需視各家保單條款對於食物中毒的定義。

以職業等級一,投保「富邦人壽十全如意傷害保險」計劃五為例,除了特別列出「食物中毒保險金」的理賠項目,只要符合「二人或二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物而發生相似的症狀,並且自可疑的食餘檢體及患者糞便、嘔吐物、血液等人體檢體,或其他有關環境檢體(如空氣、水、土壤等)中分離出相同類型的致病原因,並向政府衛生單位通報而列管追蹤之案件者」及「經醫師診斷且已實際接受住院治療者」等條件,契約期間內,最高有3次「食物中毒保險金」。

富邦人壽指出,依保險商品設計精神,每次食物中毒皆給付3,000元的保險金,倘若民眾因此住院治療,將會給付最高90日的日額3,000元住院保險金、日額2,000元住院看護保險金,以及按實際天數累加給付,最高11.3萬元的生活補助保險金,彌補因食物中毒所造成的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