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訊電腦(3213) 本公司接獲智慧財產法院刑事判決書(二審)乙事。

發言時間 102/09/1814:43:34
發言人 劉亞萍 發言人職稱 財務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626074

主旨 : 本公司接獲智慧財產法院刑事判決書(二審)乙事。
符合條款第51款
事實發生日102/09/1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9/18
2.公司名稱:茂訊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與微軟公司間著作權法刑事訴訟案件,因本公司不服原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經智慧財產法院102年度刑智上易字第36號刑事判決書,駁回本公司之上訴,
維持原判應負新臺幣壹佰萬元之刑事罰金。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對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