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認定我國「聚碳酸酯」存在傾銷 經濟部4點回應

▲經濟部。(圖/記者廖婕妤攝)

▲經濟部。(圖/記者廖婕妤攝)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中國商務部今(19)日公布,認定台灣聚碳酸酯存在傾銷,將從明(20)日起徵收反傾銷稅,對此,經濟部貿易署提出4點說明,持續協助業者分散市場,透過異業結盟,產業鏈結新興市場,協助受影響企業拓展商機,開拓藍海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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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表示,中方於113年4月19日公告本案終判結果,認定自我國進口之聚碳酸酯存在傾銷,對產業造成實質損害,自113年4月20日起徵收反傾銷稅。我國部分業者為9%;部分業者為12.2%,其餘台灣業者為22.4%。

經濟部指出,從112年8月14日公告初判結果觀察,我應訴廠商終判稅率已降低,由約17%降至9%-12.2%。

經濟部提到,經濟部於111年12月上旬中方展開調查時即鼓勵我業者積極應訴,亦補助業者聘雇律師協助應訴之部分費用,在業者積極配合提供有利證據下已爭取到終判裁定較低稅率。

經濟部強調,為因應中國石化產能過剩情形,將持續協助業者分散市場,透過異業結盟,產業鏈結新興市場,協助受影響企業拓展商機,開拓藍海市場。例如整合石化、機械、紡織等產業,組團前往印度、東協、非洲等新興市場。另將積極輔導業者升級轉型,發展高值化、差異化產品,提升我國產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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