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海運董總兩年少領逾1600萬 擬發200萬獎金卻被說自肥

▲右起陽明董事長鄭貞茂與總經理杜書勤共同出席今日法說會。(圖/記者張佩芬攝)

▲右起陽明董事長鄭貞茂與總經理杜書勤硬吞少拿50個月年終獎金的委屈。(圖/記者張佩芬攝)

記者張佩芬/台北報導

陽明海運(2609)過去兩年大發年終獎金,公司董事長與總經理受行政院公股管理督導小組規範,一年總薪資最高24個月,兩年合計較其他員工少領50個月,估計董總都少領1600萬元以上,今(10)日薪酬委員會原擬通過發給兩人各200萬元特別貢獻獎金,卻因有人將訊息提供給媒體,被說是自肥,全案遭擱置未討論,陽明剛退休的高階主管不禁問:「這還有天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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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股管理督導小組在2010年3月因台灣金聯董事長陳松柱爆出自肥案,決議規範民營化公股事業的官員董事長總經理的薪資,不得超過同規模的公營事業董總座的薪資,且獎金收入也不得超過薪資,也就是總薪資最多24個月。

陽明董總過去兩年因為這個不合時宜,官方又未能根據不同狀況調整處理方式,硬是比公司其他員工少領了50個月年終獎金,政府高層也任令不合理狀況持續存在,交通部前任次長祁文中曾經準備發文向行政院反映,部長王國材卻以「領得夠多了」加以否決,讓海運界高階談到此事都搖頭,認為陽明董總是「朝中無人」。

而陽明薪酬委員會因媒體報導就擱置獎金發放案,也說明官股事業缺乏勇於承擔責任,能夠依法依理處理問題的董事與管理階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