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不是屋齡逾30年不用繳 稅務單位曝2條件免徵

▲房地產 台北市 西門町 寶慶路中華路口 老房屋▼。(圖/記者屠惠剛攝)

▲房屋稅跟屋齡無關。(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高兆麟/台北報導

113年房屋稅本(5)月開徵,稅務單位在開徵期間常有民眾詢問,房子都住30年了為什麼還要繳房屋稅?到底住幾年才可以免稅? 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其實老屋還需不需要繳房屋稅,與屋齡無關,而是需符合「房屋現值達免徵標準」及「住家使用」2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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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依《危老條例》門檻,屋齡30年以上為老舊房屋,根據統計,全台近500萬戶房子已逾30屋齡,50年以上老宅更超過百萬戶,民眾也多以為老屋子不用繳房屋稅。

不過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指出,需不需要繳房屋稅是依房屋現值及是否住家使用來認定;「房屋現值」指的並非房屋市價,而是經由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來計算稅額用的房屋價格。以嘉義市的房屋,105年6月30日前完成建造的「房屋現值免徵標準」為10萬元,105年7月1日後完成建造的「房屋現值免徵標準」為10萬1000元,房屋現值每年會折舊,當房屋現值折舊到免徵標準以下,只要實際是作「住家使用」,不分自住或非自住,就不用再繳房屋稅。

至於其他縣市免徵標準,台北市住家房屋現值在10萬9000元以下、新北市在11萬1000元以下、台中市10萬4000元等。

另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補充說明,今年1月2日修正公布之房屋稅新制規定,自今年7月起,住家用房屋現值達免徵標準而免繳房屋稅的適用對象,將以自然人持有全國3戶為限,非自然人(例如法人)則無法繼續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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