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10/0109:45:51
發言人 謝達仁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6-5053288
主旨 : 本公司初次申請上櫃時出具之承諾事項執行情形
符合條款第51款
事實發生日102/10/0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10/01
2.公司名稱:雙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雙”應為簡寫之”又又”,因系統會出現亂碼故以”雙”替代)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時所出具承諾事項暨後續執行情形。
(1)本公司承諾於上櫃掛牌後,至少每二年應參加公司治理制度評量,評量結
果並應於股東會中報告;且於修訂相關內控、內稽制度時宜參酌「上市上
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辦理。
(2)本公司承諾 貴中心於必要時得要求本公司委託經 貴中心指定之會計師
或機構,依 貴中心指定之查核範圍進行外部專業檢查,並將檢查結果提
交 貴中心,且由本公司負擔相關費用。
(3)本公司承諾於公司掛牌上櫃期間不得更動公司章程及「董事及監察人選舉
辦法」所訂董事及監察人之選舉方法。
8.因應措施: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揭露及函報櫃買中心備查。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預計於102年度向中華公司治理協會提出公司治理制
度評量。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