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節目違法NCC開鍘 台灣藝術電視台2過失遭罰120萬

記者蘇晟彥/台北報導

NCC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3日舉辦例行記者會,針對112年第6次、113年第1次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案件,有11件予以核處,分別為贊助2件、節目與廣告為區隔6件、節目分級1件、妨害兒少身心健康2件,其中台灣藝術電視台2節目違反贊助相關規定,裁處80、40萬,共計120萬。

▼台灣藝術電視台違反贊助規定,合計被裁處120萬。(圖/NCC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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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贊助部分,台灣藝術電視台112年3月24日「真心賀喜」節目及同年6月27日「台灣看天下」節目接受贊助,卻於節目中呈現贊助者形象廣告及相關標誌,並推介贊助者所屬之商品,違反贊助相關規定,分別核處罰鍰新臺幣80萬元及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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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有關節目與廣告未區隔部分,era news年代新聞台112年6月16日「1400年代新聞」節目、8月3日「12001300年代午報」節目,其新聞報導分別因全程以正面、單一觀點深入報導同事業家族頻道所播之戲劇片段,及推介特定品牌機車,致節目未能明顯辨認並與廣告未區隔,分別處以警告。東森新聞台112年7月27日與7月29日「1800晚間新聞」節目於新聞報導中詳細介紹保健食品,並為正面且深入報導,分別核處20萬元。AXN 112年9月2日「健康研究室」節目,推介特定商品,詳細介紹各種如成分、功效、使用方式等「專屬資訊」,致節目與廣告未區隔,核處罰鍰新臺幣60萬元。另,山城廣播電台112年9月21日「無所不談」節目,內容推介特定商品,予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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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違反節目分級或妨害兒少身心健康部分,AXN 112年6月17日「迷霧驚魂」節目,標示為「普遍級」,惟內容卻出現異形生物攻擊人等恐怖畫面,且部分內容以近距離、特寫等方式呈現,已逾越普級時段得播出之內容,處以警告。中天綜合台112年6月23日「同學來了」節目,內容描述該集來賓在KTV包廂唱歌喝醉時會跳舞、脫衣,出現性暗示之言語與動作,內容易造成兒少模仿或型塑兒少錯誤之價值觀,處罰鍰新臺幣40萬元。另外,淡水河廣播電台111年11月11日「大家來開講」節目,內容涉及性行為、性交易對價細節,易使兒少對性別關係產生不當認知,妨害兒少身心健康及公序良俗,處罰鍰新臺幣1萬5000元。

NCC呼籲,該會對於電視節目內容取材及編排均予以尊重,惟業者仍應以閱聽眾收視權益為依歸,節目內容除與廣告應明顯區隔外,並應自律落實節目分級規定及注意保護兒少身心健康,遵守相關規定以符合法令規範,共同建構健康傳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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