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額頻譜遭NCC罰300萬 蔡明忠:台灣大會主張法律權益

▲▼現任台灣大哥大董事長、台灣固網董事長、富邦金控董事蔡明忠。(圖/記者湯興漢攝)

▲台灣大哥大董事長蔡明忠。(圖/記者湯興漢攝)

文/中央社

外界關注電信合併案頻譜改正議題,台灣大哥大董事長蔡明忠今天表示,該罰就應該被罰,不該罰就不應該罰,台灣是法治國家,一切依法,台灣大絕對遵法,但也會主張法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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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電信今天下午拜會數發部長黃彥男,包括中華電信董事長郭水義、總經理林昭陽,台灣大哥大董事長蔡明忠、總經理林之晨,以及遠傳電信董事長徐旭東、總經理井琪都親自出席,雙方討論時間約一個多小時。

由於電信合併案要求附款履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指出,台灣大使用頻寬上仍違反網路設置計畫,開罰新台幣300萬元。媒體關注台灣大態度與後續附款履行狀態。

蔡明忠會後受訪時表示,該罰就應該被罰,不該罰就不應該被罰,台灣是法治國家一切依法,台灣大絕對是遵法,「法律有的權益我們也會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