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台新金一步! 中信金:昨已向公平會申請併新光金

▲▼新光三越,台北車站,站前,地王,新光集團,百貨公司,房價。(圖/記者謝盛帆攝)

▲新光金集團外觀。(圖/記者謝盛帆攝)

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新光金(2888)雙龍搶珠,公平會發言人陳志民今(4)日表示,已收到台新金(2887)、中信金(2891)併購新光金申請文件,接下來要看送來的資料看是否需要補件,因為有些審查需要的資料可能缺漏,將從補完件後起算審查時間,必須還要30個工作日才能確定。中信金今日晚間也提出聲明強調,已在昨(3)日向公平會遞件申請結合,以「展現最大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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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聲明指出「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為展現公開收購新光金融控股公司的誠意與效率,已於8月26日向金管會遞出公開收購新光金股票的申請,且於9月3日晚間向公平交易委員會申報結合,持續依循法令,展現最大誠意,均為第一家向相關主管機關遞件合法申請的金融機構。」

熟悉併購流程專家指出,台新金因採合意併購,依照程序,公平會可以立即展開審查。

不過,中信金循敵意併購模式進行申請,必須要等被併購公司新光金董事會評估後,公平會才較有完整審查的空間。

公平會指出,不論何種模式併購,在結合審案上有4大重點,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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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會關心結合後市佔率改變,因為市場集中度改變程度;

第二,會看單方效果,了解是否會造成漲價趨勢,如果漲價效果很高,就要進行更嚴格審查。

第三,協同效果,因為兩家結合後,導致市場競爭者變少,企業之間有沒有簽訂不競爭協議的可能性;

第四,考慮正面效果,因為事業結合組織可降低成本,對於市場是否有有利綜合效果,也會併同考慮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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