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過多繳4倍稅金!113年節省地價稅登記 今截止

▲不動產交易評估資料照。(圖/記者項瀚攝)

▲不動產交易評估資料照。(圖/記者項瀚攝)

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113年地價稅開徵日期自113年11月1日至同年11月30日截止,財政部指出,適用特別稅率或符合減免資格的地主,最慢今(23日)要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請登記,若是逾期雖仍可申請,但要延至次年才會適用。自用住宅若符合5要件,稅率可從千分之10~千分之55,降到千分之2,至少省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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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件分別是:

1、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妥戶籍登記

2、地上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

3、地上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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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都市土地面積300平方公尺(90.75坪)內;非都市土地面積700平方公尺(211.75坪)內

5、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限申請1處


另外,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得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的土地,例如: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停車場用地、巷道用地、騎樓走廊用地、教堂及寺廟用地等,土地所有權人依規定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也就是9月22日(113年因遇例假日順延至9月23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即可於今(113)年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逾期申請,則必須自申請的次年才能開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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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提醒,已經申請過並核准者,只要適用原因或事實未變更,就不用重新申請,但如果原因或事實已消滅,記得立即向稽徵機關申報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或恢復徵稅,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