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搶親大戰暫落幕2/併購成敗 看5大關鍵

▲▼新光金集團外觀;新光銀行。(圖/記者陳瑩欣攝)

▲新光金集團外觀。(圖/記者陳瑩欣攝)

文/駱秉寬

在這場金控搶親的爭奪戰中,能最終取得新光金的經營控制權,將取決於多方因素的綜合作用。以下幾個關鍵因素將決定最後勝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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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換股(或收購)股價與股東意志的展現
為迎戰中信金公開收購新光金價格較高,台新金、新光金召開董事會,決定調高雙方合併換股的價格,以「每股0.672台新金普通股」加上「0.175股辛種特別股」換1股新光金普通股(特別股台新金將於3年後以原面額股價每股10元買回,每年有1.665%利息收入),取代原先以0.6022股台新金股票交換1股新光金股票的換股計畫,推算按照收盤價每股價格約14.18元,比原訂價格提高25%,也接近了中信金的公開收購價格。

台新金提高換股比例的配套措施,其中「0.175股辛種特別股」是否可獲得新光金股東的認同與支持還須觀察;由於辛種特別股不是具有股權性質的股票,而是一種「債」的性質,且3年後才能實現兌換股權轉換價格的承諾,可否說服股東同意是決定10月9日台新金與新光金股東臨時會可否通過換股協議的重要關鍵,尤其是新光金的股東結構,贊成換股和反對換股的大股東持股數相當,其餘52%的散戶和21%的外資是否同意台新金的長期持股配套舉債措施,如果換股配套價格股東不支持,股東臨時會就不會通過。

2.金融整併政策與監管機關的立場
金管會的金融發展政策走向對於此次併購案至關重要。政府長期以來鼓勵金融機構通過市場機制進行整併,以提升國際競爭力,除了鼓勵合意併購以外,還放寬非合意併購的條件──第一次公開收購僅需到達10%為已足,意在鼓勵金融業者進軍國際打亞洲盃,但也要求併購方需妥善處理金融風險和公共利益。

台新金目前已取得新光金的董事會過半數支持,這使得其在合意併購上不論程序和時程都占據優勢。然而,中信金則以雄厚的資本實力、獲利能力和國際布局能力作為後盾。

提出每股新光金換0.3132股中信金股票並附加4.09元現金的「換股+現金」方案,金管會並不支持,金管會較傾向於在非合意併購場合,主要應該以「現金」作為公開收購的對價,換股就涉及到股東及股東會權益,換股價格是浮動的,在比價效應上影響層面較廣,應該要讓新光金股東有表達意見的機會,比較符合股東權益保障。

3.法律規範適用的可行性
合意併購和非合意併購分別適用不同的法律規範。合意併購乃依據《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九項規定,金融控股公司欲依據金融控股公司法第36條第2項對同一事業為投資時,須取得被投資事業董事會未反對決議,或與被投資事業相關對象簽有應賣股份總數超過25%的相關協議或約定之書面文件。

在非合意併購時,《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八款,金管會規範可先參股合作再整併之機會及參股比率,首次投資金融機構之持股比率10%即可,惟須承諾於一定期限內(最長3年)完成整併,且須提出未於金管會核准期限內完成整併時的釋出持股方案。非合意併購首次投資應採公開收購,中信金未經金管會核准投資前,不得提早布局投資標的。倘未依投資計畫完成公開收購者,於1年內不得就同一金融機構進行公開收購。可以發動非合意併購的金控,則需符合「資本充實」、「經營能力佳」、「國際布局能力」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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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金在法律層面完成了第一步,取得新光金董事會的同意合併換股協議,接著就是爭取全體股東的支持,一旦股臨會2/3股東出席、過半數出席股東通過(或過半數股東出席、2/3出席股東通過)換股協議,仍須經過金管會的實質審查,金管會仍有最後的決定權;代表台新金即使股東臨時會第一回合通過,仍有其他關卡要通過,尤其是未來台新金是否有能力增資新光人壽,其財務結構與增資能力,台新金的資本適足率與雙重槓桿比兩項財務指標也是關鍵因素。

至於中信金公開收購新光金部分,雖符合「資本充實」、「經營能力佳」、「國際布局能力」等條件,有資格發動公開收購,但是,未能清楚掌握主管機關政策方向和盤點過去案例,加上唯一金控非合意併購案例是以現金作為公開收購的對價,且對整併計畫及退場機制沒有完整配套計畫,在時程和主管機關政策的掌握上明顯較居劣勢。

4.財務結構與增資能力的強弱
《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第5條明確規定,保險業者的RBC資本適足率一定要達到200%門檻,當投資有風險的情況下,金融機構要準備「風險資本」2倍的資本金在手上。新光金旗下的新光人壽保險公司持續虧損,新光金近年經營績效不佳,去年每股獲利仍賠0.48元、RBC不到200%,金管會從去年起就不斷要求大股東在2023至2025年之間,每年要完成增資新台幣70億元的進度,新光金改善財務的壓力巨大,即使今年上半年績效提升,稍有改善,估計未來增資缺口仍高達新台幣1,000至1,500億元以上。

由於新光人壽早期發行過多高利率保單,占比約27%至28%,和覆蓋法所掩飾的保險負債將要以市價計算對資產品質的衝擊,加上在2026年要順利接軌「國際會計準則17號公報」(IFRS17)與新制「清償能力指標」(ICS),接軌後高利率保單評價後的缺口大,對新光金的財務體質及結構仍是相當大的挑戰,面臨1,000億元以上的增資壓力,不論台新金或中信金想要併購新光金,本身都必須具備有相當的財務結構與增資能力,這是主管機關相當在意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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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國際競爭力與發展潛力
此次併購案不僅影響台灣的金融市場,還對於台灣金融業的國際競爭力具有重大意義。中信金表示,原若能成功併購新光金,其資產規模將超越多家亞洲知名金融機構,進一步鞏固其區域市場的領導地位,符合金管會長期以來鼓勵台灣本土銀行整併、推動國際化發展的政策方向。

然而,台新金併購新光金也並非毫無優勢,其合意併購的模式能夠相對平穩地完成整合,且在不裁員的前提下提升經營效率,這有助於維持金融市場的穩定性,也代表台新金穩健併購、壯大格局的步伐獲得肯定。

(本文獲金融研訓院授權刊載,節錄自《銀行家雜誌》第178期,作者為中華獨立董事協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