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時代傳承「越早規劃越好」 最適解方 4大步驟

▲▼理財憑中信。(圖/記者林潔禎攝)

▲▼中國信託銀行與《ETtoday》攜手舉辦理財憑中信線上直播講座,由中國信託銀行理財智庫協理周剛毅對世代傳承做精彩剖析。(圖/中信銀提供)

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近年新聞上常看到家族集團、企業間子女爭產事件層出不窮,讓外界印象深刻,不願意辛苦一輩子心血,讓後代因遺產反目成仇,如何做好跨時代傳承成重要課題。中信銀與《ETtoday》8日攜手舉辦理財憑中信線上直播講座,由知名財經主播劉姿麟主持,中國信託銀行理財智庫協理周剛毅做精彩剖析。周剛毅建議「資產規劃越早越好」,他並提供盤點、梳理傳承需求、最適解決方案與規劃檢視4大步驟進行資產傳承規劃。

周剛毅表示,傳承一直不是很好解決的問題,常面臨的問題「第一代往往不願意談、第二代也不敢開口」,造成兩代不同想法,傳承繳遺產稅狀況要考慮,並不是繼承人都可以有足夠的資產繳稅,繳完稅以後的財產公平分配給小孩、小孩拿到財產會不會揮霍家產造成資產外流等,都是常見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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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移轉叫贈與、身後的移轉叫繼承,贈與規範是每年有244萬免稅額,贈與2500萬元以下,課徵稅率10%;超過2500萬元至5000萬元者,課徵250萬元,加超過2,500萬元部分之15%;超過5000萬元者,課徵625萬元,加超過5000萬元部分之20%。

一人1年贈與244萬免稅額,夫妻就是488萬,10年就到4880萬元,20年就會有將近1億元的財產可以免稅移轉給小孩。

周剛毅指出,你可以100%決定贈與金額及對象,但是有個重要關鍵,「財產給了就不是你的」,送了財產很難要回來,曾經有客人贈與小孩3000萬,但股票被套牢後和老婆吵架,想從小孩身上調回700萬,沒想到兒子回「要跟妻子商量一下」,可見財產送出去以後,掌控權就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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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繼承人對如何申報、完納遺產稅不熟悉,且在財產分配上不像贈與,它會有特留份的概念。

比較贈與與繼承,周剛毅說,前者贈與資產後,資產改由受贈人管理與處置,自己可以百分之百決定贈與金額與對象;至於後者資產可以持續握在自己手上,有安全感,死後受遺贈稅法特留分限制。

擔心子孫受贈財產後揮霍、不孝順,如何避免?周剛毅指出,大原則是「先顧自己、再傳家人」,要確保自己退休金流充足、永續,同時規劃安養信託防止他人覬覦、挪用。

周剛毅說,在照顧遺愛上,依自身意願安排分年贈與,預立遺囑安排遺產如何繼承,並規劃傳承信託,延續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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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中有很多財富累積,有剩餘有多的一定要做資產規劃,不同時期該如何分配,像今年房地產市場火熱,很多爸爸媽媽甚至阿公到銀行幫子女或孫子買房付房貸,周剛毅指出,這種模式為他人免除債務或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視同贈與。

周剛毅表示,現在也很流行父母去買價值5000萬房子包含貸款2000萬元,再連同貸款一起送給小孩,這小孩得到這棟房子也承擔2000萬債務,在稅務上是用2000萬時價再加上2000萬債務來課徵贈與稅,相抵之後贈與稅是零,這無形中就送給小孩3000萬元,但此時國稅局還是會依小孩子所得能力是否可以承擔債務,如果不行,還是會以2000萬元做為課徵認定。

另外常見父母以現金分批存子女帳戶,希望降低遺產稅,不過周剛毅指出,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13條即指出,被繼承人死亡前因重病無法處理事務期間舉債、出售財產或提領存款,而其繼承人對該項借款、償金或存款不能證明其用途者,該項借款、價金或存款,仍應列入遺產課稅。

周剛毅也舉出常見八大漏報遺產,包括身故前二年內贈與配偶的財產;銀行保管箱物品價值,被繼承人重病期間領取的現金;生前所投資公司的股東往來債權;身故日止的應收利息、股利及農漁津貼等債權;被繼承人為要保保人、他人為被保險人的保單價值;尚未辦妥移轉登記的不動產;被繼承人所遺之汽機車。

面對現今單身族越來越多、多元成家發展趨勢,遺產傳承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對象,到底是否有效?周剛毅以現行規範解釋表示,在配偶進行差額分配請求後,被繼承人遺產繼承順位依序是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

周剛毅舉例以未婚沒小孩弟弟過世,父母也走了, 弟弟身後遺產由哥哥繼承,但哥哥到法院辦理拋棄繼承,想把弟弟遺產直接由自己小孩繼承,結果小孩並沒有繼承權,最後順位祖父母也不在世,這筆1億多遺產就全部充公。另周剛毅提醒如果想要把產財指定留給某人,要注意有特留分的限制。

到底哪些人特別需要立遺囑?周剛毅建議包括想給法定繼承人以外對象、對分配比例有自己的想法以及特定資產想給特定的人。

周剛毅舉例以未婚沒小孩弟弟過世,父母也走了, 弟弟身後遺產由哥哥繼承,但哥哥到法院辦理拋棄繼承,想把弟弟遺產直接由自己小孩繼承,結果小孩並沒有繼承權,最後順位祖父母也不在世,這筆1億多遺產就全部充公。另周剛毅提醒如果想要把產財指定留給某人,要注意有特留分的限制。

到底那些人特別需要立遺囑?周剛毅建議包括想給法定繼承人以外對象、對分配比例有自己的想法以及特定資產想給特定的人。

最後到底何時可進行資產傳承規劃,周剛毅強調「現在就可以開始」,且最好盡早開始,他提供四大步驟,首先盤點總資產,進行境內、境外資產盤點,評估家族動產與不動產資產概況。

第二梳理傳承需求,包括欲傳承對象、資產分配比例,傳承時間點安排與資產管理與掌控權。

第三最適解決方案,依傳承想法,評估生前贈與與身後繼承等移轉方式;確保家族資產之永續及安全性,評估閉鎖型公司及股權信託設立條件。

第四規劃檢視,動態評估各類型資產配置與傳承方式,符合家族期望,同時檢視資產管理或信託架構,是否符合傳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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