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免強制執行從百萬縮至20萬內 金管會:下周送政院

▲▼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圖/記者巫彩蓮攝)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圖/巫彩蓮攝)

法院及債權人反彈聲浪大,保單強制執行修法大轉彎,先前金管會打算提出修法,債務人的所有壽險合併後保額不到100萬元的保單,可豁免強制執行,今(24)日立委關心立法進度,彭金隆回應,保單不可強制執行額度是連結行政執行法最低生活津貼與需求的幾個月的標準,金額大約是10到20萬元之間。

立委王鴻薇指出,保單被強制執行,已經使很多保戶的權益受損,金管會說要拚這個會期通過修法,有很多保戶關心進度,到現在仍有很多民眾陳情,目前修法公告進度?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先前,保險局所提出的保險法修正案8大類保單類型,包括:產險、健康險、一年期壽險、小額終老險、被保險人合併後保額不到100萬元壽險、已在給付年金的年金險、單筆解約金不超過10萬元的壽險等,禁止做扣押或強制執行標的。

彭金隆回應,修法方向有所調整,原因在於預告期間很多意見,大法庭關心的是壽險,不含健康及傷害險;另外,年金險則和儲蓄險很像,如果規定達到一定金額以上才能成為強制執行對象,也會引起很多債權人認為債權不保,因此,現在最新的修法規畫,已不是直接把豁免強制執行的上限訂在100萬元,而是直接去連結行政執行法「最低生活津貼」作為標準,保單解約金額若在金額在10萬至20萬元之間的,希望10月底前送行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