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17年來首度調整。財政部今(12)日修正發布「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自明(2025)年1月1日起,買賣業等銷售貨物業別起徵點由8萬元調高至每月銷售額10萬元;裝潢業等銷售勞務業別起徵點由每月銷售額4萬元調高至5萬元,預估受惠家數約12萬家,增加減稅利益約10.6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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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說明,起徵點係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6條規定授權由該部定之,旨在使小規模營業人負擔合理稅負前提下簡化稽徵,期減輕營業人遵從成本及稽徵機關稽徵成本,小規模營業人其每月銷售額如未達該起徵點者,免繳納營業稅。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起徵點前次調高係2007年1月1日,近年來,物價上漲導致原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銷售額增加,可能超過現行起徵點而成應課徵營業稅,外界屢反映應配合物價上漲情形調整起徵點,為反映實情,該部參酌96年1月迄今消費者物價指數(CPI)上漲幅度25%,調高起徵點。
另考慮部分營業人可能兼營前兩點所列業別,即同時銷售貨物及勞務,是依貨物及勞務各自銷售額占起徵點百分比合計數加總計算,如果達100%即應予課徵。舉例來說,如果有一個店家月銷售貨物12萬元、勞務2萬元,則因貨物的部分達1.2,勞務是0.4,兩者合計大於1,因此必須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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