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鋼構(2013) 董事會決議許可本公司董事兼總經理李怡華擔任轉投資事業董事並解除競業禁止之限制

發言時間 102/11/0813:33:09
發言人 沈修蔚 發言人職稱 管理部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6168688分機1200

主旨 : 董事會決議許可本公司董事兼總經理李怡華擔任轉投資事業董事
並解除競業禁止之限制
符合條款第21款
事實發生日102/11/0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02/11/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李怡華,中國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兼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上海頂鋒金屬製品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即日起至卸任為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董事:李怡華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上海頂鋒金屬製品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嘉定區安亭鎮寶安公路5111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金屬剪裁及鋼材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