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洲(4306)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出售包材部門相關業務及資產

發言時間 102/11/1117:18:34
發言人 林建羽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9033102

主旨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出售包材部門相關業務及資產
符合條款第20款
事實發生日102/11/11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包材部門相關業務及資產
2.事實發生日:102/11/11~102/11/11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授權董事長以不低於新台幣396,000仟元,出售包材部門並全權處理相關事宜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對象:新洲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為集團上下游分工,
新洲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業務為包裝材料銷售通路事業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無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為0 (屬關係人交易,處分利益應予遞延
至關係人出售予非關係人始能認列損益)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簽約後之買賣合約辦理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鑑價公司之鑑價金額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華無形資產鑑價股份有限公司/新台幣372,506仟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呂建安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中華無形資產暨企業評價發展協會第一屆企業評價師證書:000005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包材通路業務集中管理,以提升整體作業效率,讓集團發揮垂直整合的綜效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2年11月11日
22.監察人承認日期:
民國102年11月11日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
26.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