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11/2817:49:37
發言人 楊立昌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3-5790068#8888
主旨 : 公告本公司對明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提起民事專利侵權
訴訟之第二審判決說明
符合條款第51款
事實發生日102/11/2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11/28
2.公司名稱:聚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關於本公司起訴主張明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型號MY9262之LED驅動元件侵害本公司
中華民國第I316694號「脈波寬度可調變之發光二極體驅動方法」發明專利並請求賠
償新台幣伍佰萬元,後上訴至智慧財產法院事,於102年11月28日收到智慧財產法院
判決書正本,判決上訴駁回。
8.因應措施:本公司對前開判決結果深感遺憾,將與律師研議後續因應措施。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