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示範區敲定租稅優惠 台商區內投資3年免營所稅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為了要加強台灣競爭力布局亞洲進軍全球,馬政府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行政院長江宜樺15日帶領財經官員向總統報告目前規劃方向,重法規鬆綁長期效益,敲定若台商回濟示範區內投資,將可免徵營所稅3年,但仍適用最低稅負。

行政院表示,依據最新的方案內容,在人流、物流、金流的自由化方面,將大幅放寬相關限制,包括,外籍專業人士來臺工作及進出的便利、擴大自由港區貨品委外加工,以及簡化相關土地管制與審核程序等。

▼行政院公布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案,圖左三為財政部長張盛和、左四為行政院副院長毛治國、左五為經建會主委管中閔。(圖/資料照片)

示範區更將進一步鬆綁律師、會計師與建築師等專業服務業的設立型態,讓法人事務所這類新組織可在國內萌芽,也將開放持有專業證照的外國人可投資或合夥參與這些專業服務業,讓國內制度與國際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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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強調,這些新開放的專業服務業,其服務對象仍限於示範區事業,目前並非全國適用;創新重點將包括,智慧物流、國際健康、農業加值、金融服務與教育創新。至於原規劃方案所列的產業合作,由於各產業皆可推動,因此改列於推動策略中。

另外,高等教育長期因法令規章限制,無論在校務、招生、修業、以及人事財務上都缺乏彈性,國際化程度也需提升。示範區未來將納入教育創新,透過實驗試點方式推動教育制度鬆綁,以強化我國教育發展能量,培育更多優質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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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界關切的租稅措施方面,行政院說明,為了因應國際租稅競爭,示範區修正的規劃方案僅包括:外國貨主於示範區內從事貨物儲存或簡易加工,外銷 100% 及內銷 10% 免稅;外籍專業人士免申報最低稅負制的海外來源所得與前3年薪資減半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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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要吸引台商投資,海外股利或盈餘匯入示範區實質投資免營所稅,但不含最低稅負,實質投資相關主管部會會有明確規範,期限一樣是3年。

目前自由經濟示範區的實體區位,包括北、中、南6海1空的自由貿易港區,以及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預期在示範區政策的推動下,將可帶動103年民間投資增加新臺幣210億元、提高國內生產總額達300億元、創造就業達1萬3,000人。此外,自由貿易港區貿易值也將在104年突破1兆元以上。此外,預期銀行業及證券業營業收入未來5年可分別增加300億元及400億元。

江院長指出,未來兩三年內,臺灣臨近國家將分別成為TPP、RCEP或中日韓自貿協定的成員之一。因此,我們必須有更積極的作為。此次示範區之修正方向,就是宣示我國致力推動開放以參與國際經貿組織的決心,加速推動臺灣朝向「自由經濟島」的目標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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