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大型金融業者專美!日盛、新光銀海外申設據點

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中小型銀行也有能力海外擴點。金管會今(24)日宣布同意日盛金(5820)旗下日盛銀向香港主管機關申請設立香港代表人辦事處,以及新光金(2888)旗下新光銀向緬甸主管機關申請設立仰光代表人辦事處。同時,香港代表人辦事處也是日盛銀的首個海外據點。


金管會表示,日盛銀今(2013)年已獲准適用「加強本國銀行授信風險管理措施」第4點所列獎勵措施,經該行評估香港政經及金融概況,以及兩岸三地的貿易等情形,於當地設立海外代表人辦事處,將有助於該行拓展大中華市場,維繫兩岸三地客群,及未來永續發展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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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已有21家金融機構獲金管會核准在香港設立28個分支機構據點,其型態包括19家分行、1家支行、2家子行、2家代表人辦事處及4家財務有限公司。

此外,在新光銀方面,金管會表示,新光銀基於緬甸整體政治及經濟環境逐步開放,經該行評估緬甸政經及金融概況,以及我國與緬甸的雙邊貿易等情形,於當地設立海外代表人辦事處,將有助於深入了解當地金融環境及未來發展機會。


目前國銀獲金管會核准在緬甸設立代表人辦事處有一銀、玉山銀、國泰世華銀、兆豐銀及中信銀,其中,一銀及玉山銀已獲緬甸主管機關核准。而新光銀目前已設立的海外分支機構計2處,加計此次申請的仰光代表人辦事處後共計3處。

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表示,中小型銀行日盛銀、新光銀獲准申設海外據點具有指標性意義,顯示本國銀行不僅大型金融機構業者有能力進行海外佈局,中小型業者隨著資本結構的改善後,也有能力前進海外設立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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