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示範區 OBU業務再鬆綁

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為配合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金管會再度放寬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限制,鬆綁衍生性金融商品客戶門檻限制及投資商品範圍,也就是,未來OBU對非居住民客戶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將不再區分客戶門檻,同時並放寬OBU得以負面表列方式辦理未涉及新臺幣的新種外匯業務。

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表示,配合示範區「虛擬概念、法規鬆綁、全區開放、人財兩留」的四大規劃,金管會近日將發佈修改兩項規定,分別是OBU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規範,以及OBU辦理相關金融外匯業務的負面表列規定,屆時OBU辦理業務的客戶門檻限制及投資商品範圍,以及未涉及新臺幣的外幣業務將採負面表列都將進一步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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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在鬆綁衍生性金融商品客戶門檻限制上,也就是,開放OBU未來辦理該項業務時不再區分專業客戶與一般客戶,責由銀行內部控制與風險控管,自行訂定客戶標準、洗錢防制、認識客戶與商品適合度分析等,回歸既有市場的慣例與風險管理制度。

現行OBU對非居住民客戶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有須按客戶資產金額區分為「專業客戶」及「一般客戶」的規定,其中,「專業客戶」資產須達5000萬元以上。

至於投資商品範圍未來也將可跨資產類別的結構型商品,如股權、利率或匯率等。金管會表示,過去OBU僅能以存款為本金作結構型商品,未來可以黃金或其他貴金屬作為本金的結構型商品,甚至國外私募基金,且此結構型商品也不再受保本7成的限制。

此外,並放寬OBU得以負面表列方式辦理未涉及新臺幣的新種外匯業務。金管會表示,這次鬆綁後,銀行若符合一定條件的財務、業務條件,OBU可在開辦新種外匯業務後,再向金管會提出文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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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表示,該會後續將就OBU對非居住民辦理未涉及新臺幣的信託業務儘速完成法規鬆綁,屆時OBU運用受託財產於國外或涉及外匯的投資,其投資範圍及種類將不再受限。

金管會表示,目前國銀39家中,只有5家國銀未設立OB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