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跨年賣地,新竹女晚一天報稅稅額暴增。(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許力方/綜合報導
年底常見土地買賣與贈與案件,申報「只差一天」稅額就可能暴增。新竹市稅務局指出,一名李姓女子去年12月31日賣地,跨年申報土地增值稅時,因適用公告現值不同,實際稅負改用2026年調高後的公告現值,因此出現明顯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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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申報踩線 適用現值直接換年度
稅務局指出,土地增值稅是以土地公告現值作為課稅基礎,而公告現值每年1月1日調整。新竹市115年公告土地現值平均調漲2.93%,對於在114年底簽約的案件影響尤其明顯。
稅務局分享案例說明,李姓女子於2025年12月31日完成土地買賣契約,但因未即時辦理申報,拖延至隔年1月30日才送件,超過法定30日申報期限,結果必須改以2026年調高後的公告現值計算土地增值稅,稅額隨之增加。
申報日認定關鍵 收件日成課稅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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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說明,依規定,土地移轉若於訂約日起30日內完成申報,可適用「訂約日」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但若逾期申報,課稅基準即改為稅捐機關「收件日」當期的公告現值。跨越年度時,兩者差異往往直接反映在稅額上。
該案中,僅因申報時間延後一天,適用現值從114年切換為115年,成為典型的跨年申報風險案例,也顯示時間點在實務操作上的關鍵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