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公部門派遣工不可超過3% 勞團學者看衰

▲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出爐,該草案最大重點為『企業與政府每一部門「僱用派遣工不得超過總人數3%」』,而勞團則認為,此舉無疑是讓派遣制度門戶大開,學者也認為企業發展將受阻礙。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出爐,該草案最大重點為『企業與政府每一部門「僱用派遣工不得超過總人數3%」』,目前公部門中行政院雇用派遣工約1萬365人,根據草案3%上限來算,未來最多可聘雇至1萬1218人,預估恐會超過上限。而勞團則認為,此舉無疑是讓派遣制度門戶大開,學者也認為企業發展將受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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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派遣勞工約有13.1萬人,佔全體就業人數的1.64%。而在公部門中,行政院部分根據人事行政總處指出,目前行政院總僱用人數約37萬3千9百多人,目前派遣工約有1萬365人,根據草案3%上限來算,未來最多聘雇1萬1218人,但若納入目前未納入的職訓局部分恐超過上限。

其政府機構包括總統府、國安會議、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若企業或各單位違法,將罰新台幣9~45萬元以下罰緩。勞委會指出,派遣已是不可逆的局面,派遣工更是拉低薪資的元兇,應該要制定規範才行。

勞團則認為,但此政策勢必是大開企業引進企業使用派遣工的大門,對於官方所訂定的3%上限,相當質疑其執行的能力,「政府要做的應該要全力禁止派遣工的產生」,同時對於不可僱用派遣工採用負面表列的部分,認為並非明智之舉,一定要有正面表列才行,在職業的篩選上也有很大的疑問。

勞資處處長王厚偉進一步說,考量到以派遣工為主的公司,一時失去發展動能,有些公司並沒有尋找人才的技能以及制度,也沒有能力做招募業務,其人力組合重建等明顯需要時間來調整,不希望原來做得好好的派遣工失業,希望經由「3年緩衝期」來給企業有和緩調整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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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恐轉向爆發承攬問題

企業主也有不少反彈聲浪,對於季節性急單等相關問題,潘世偉則強調,公司須考慮不同方案做法替代,他認為,現在的企業太容易使用派遣,讓企業界去審思人力政策,很多事業單位連招募、訓練等都不思考,對於產業的發展有一定程度的阻礙。

草案也明訂規範特定工作者不適用派遣業務,將「採負面表列」,包括醫事人員、保全、航空、漁船船員以外的船員、遊艇駕駛、動力小船駕駛及助手、大眾運輸行車及駕駛人員、採礦人員、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工作者等7類勞工。

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辛炳隆認為,制定上限3%不是重點,「把質做好量就會下降」,「量」才是重點,與其在末端認真執法把關上限3%,不如將企業的工作環境等條件做得很好,若配套措施做得好,派遣率自然會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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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炳隆更進一步說,若是控制企業僱用派遣工上限,反而會影響企業在訂單的掌握度,不利企業發展。此外,該草案最後也會轉向「承攬問題」,若當企業派遣工額滿後,企業恐將轉為外包業務,後續更會爆發承攬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