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併經營權、所有權分離?曾銘宗:這涉及財政部業務

▲圖左至右依序為立委許添財、立委李貴敏、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財促院院長黃達業、華南金董事長劉燈城。(圖/記者蔡怡杼攝)

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為推動亞洲區域銀行,政府積極推動金融整併,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大家對公公併有共識,但我國是否吸取星展銀行的經驗,採經營權與所有權分離的方式,這涉及財政部業務,因此,不便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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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財經立法高峰會今(12)日就「台版星展銀行與金融併購」議題邀請曾銘宗以及學者進行座談,會中前財政部次長楊子江以及財促院院長黃達業皆建議,要提升公股銀行的效率,必須要推動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

對此,曾銘宗表示,會上大家基本上都贊成整併,民併民大家都沒有意見,公併公大家也有共識,不過,要有配套,他以星展銀行1998年購併新加坡郵政銀行,啓動金融整併為例指出,公併公必須要有前提,首先經營權與所有權要分開,給予經營者有更大的空間,其次,希望延攬更好的人才、薪資更具彈性,第三,能注重當地業務,在地化經營、第四,法規鬆綁與產品創新等,此外,公股銀行也必須提高經營績效。

曾銘宗指出,就ROE(股東權益報酬率)以及ROA(資產報酬率)來看,國際水準分別為15%、1%,我國依序約為10%、0.68%,除了少數幾家業者表現不錯之外,有些業者也有改善的空間,不過,不可諱言也需考量部分銀行擔負著政策性任務,如台銀每年的18%優惠存款負擔高達80-90億元之多。

對於我國是否引用星展銀行經驗,在推動公公併的同時,採取經營權與所有權分離的方式,他回應,這涉及財政部業務,因此,不便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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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對於金融整併可能引發的市場寡占,進而影響消費者權益,他也強調,銀行整併的同時,必須兼顧消費者權益不僅是主管機關的立場,也是各國主管機關最重要的監理原則。

曾銘宗表示,即使如新加坡三大銀行市占率達94%,也沒有消費者任人宰割的情況,而如何使消費者契約更加透明化,以及如何保障消費者權益,這是主管機關應該的作為,也是各國主管機關最重要的監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