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旅平險 醫療費用給付不打折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旅遊旺季到,民眾在國外醫療的費用遠高於臺灣,因此出國前最好還是向保險公司加保旅行平安險附加意外醫療險及海外突發疾病險,以確保旅行全程都有萬全保障。

民眾出國時若發生意外、遇上緊急狀況必須就醫,回國後可憑據向健保申請核退醫療費用。但是全民健保核退費用服務是屬「急難救助」性質,並且訂有上限,在國外超額醫療費的部分仍需自行負擔。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各國的就醫環境、醫療費用水準等差距甚大,在國外就醫費用可能由幾萬元到數十萬元不等,僅靠在臺灣投保的醫療保險,一般額度均不足以支付海外醫療費用之所需。

因此在出國前,民眾除了檢視旅行平安保險購買的額度是否足夠之外,還需確認是否有足夠的傷害醫療及海外突發疾病醫療的保障,才不會因水土不服、感冒發燒、吃壞肚子或因跌倒、扭傷等意外就醫時,必須負擔高額的醫藥費而壞了遊興。

而突發疾病是指被保險人在發病前180天以內未曾接受治療,且需即時在臺灣以外地區醫療機構治療始能避免損及身體健康之疾病,若該疾病已經治療完全痊癒而再度發生者,亦視為突發疾病。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健保署「國外或大陸地區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民眾若在國外發生「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時,只要在事發6個月內,檢具醫療收據正本、費用明細、診斷書、出入境證明影本、住院病歷摘要等文件,可向健保署申請核退。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民眾最好能先向健保局申請緊急傷病自墊醫療費用核退(海外緊急就醫後6個月內),再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如有差額尚可抵稅。

若民眾投保的醫療保險是實支實付型,保險費率設計是採用「全民健保」身分就醫的基礎計算,提供保戶健保以外自費醫療費用的理賠,保戶在海外發生事故需緊急在當地就醫,無全民健保身分醫療成本較高時,保單就會依保單條款所載明約定的比例來理賠。

此時,保戶可先申請健保核退,檢具健保核退證明,此核退證明視同收據正本以及相關文件,再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由於部份醫療費用已由健保署支付,保險公司會參酌保戶全民健保就醫身份,申請的醫療費用不會再被打折扣。

市面上的海外旅平險,大多保障的是旅遊期間的意外身故、殘廢與意外傷害醫療,消費者還可以再附加旅遊期間的突發疾病住院醫療、突發疾病門診醫療等項目以涵蓋疾病保障。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