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協定沒G2G難保台商權益 經部:將和越南重簽

▲越南排華暴動使當地台商損失慘重。

記者林信男/台北報導

台灣與越南簽署的投保協定,保障不了台商?民進黨立委黃偉哲19日指出,台越投保協定並不具備G2G(政府對政府)層次的求償保障,如何維護台商權益?經濟部次長杜紫軍則表示,將和越南重簽一份保障範圍更廣的投保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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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紫軍19日出席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台商在越南受到暴動波及之損害與救濟,如何提供台商具體協助」提出專案報告並備詢。黃偉哲在質詢時問,越南對台商提出的賠償,多採取賦稅減免、低利貸款、貸款展延等方式,政府如何協助台商爭取更多實質賠償?

杜紫軍回答,台商受損狀況不一,必須個別處理,依照投保協議第8條規定,我方可和越方藉由3到9個月的「善意時間」進行協商,假設到「善意時間」結束,仍無法獲得滿意結果,台商可向國際商會提出國際仲裁。

黃偉哲質疑,投保協定的保障範圍,並不包括G2G(政府對政府)層次的求償,如何維護台商權益?杜紫軍回應,政府計畫和越南重新簽訂一個新的、保障範圍更廣的投資保障協定,已開始洽談,希望把經第三地轉投資越南的台商,也納入保障範圍。

黃偉哲又問,台商在越南損失慘重,政府是否會採取類似鮭魚返鄉的做法,鼓勵台商回台發展?杜紫軍說,要視台商投資型態而定,如果有台商願意藉這個機會提升生產層次、增加附加價值,政府當然會輔導這類廠商回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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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偉哲則透露,有當地台商認為,越南是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及東協成員國,「就算極度不安全,回來機會也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