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及轄區地方法院 甄選特約通譯

圖、文/1111人力銀行

為了落實保障不通國語人士之權益、並提升法庭的傳譯水準,高等法院及其轄區分院將延攬通曉泰語、越南語、印尼語、菲律賓語、柬埔寨語、緬甸語、馬來西亞語等東南亞語系,並能以國語傳譯者數名,報名從即日起至5/25止。


為能正確傳達、翻譯之使命,有意參加特約通譯者,除需提出甄選的申請書外,另還得具備經政府核定合法設立之語言檢測機構、所核發的語言能力達中級程度之証明文件影本,或提出其在所通曉語言之地區或國家居住滿五年的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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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參加甄選者若非台灣人民,則需提出長期居留或合法居留等証明文件。

要特別提醒的是,此職務採特約方式非公務人員,每次傳譯服務報酬費約1000-3000元之間。參加報名者可於25日前備妥相關証明文件及申請表寄至、或遞交到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27號)。通過資格審查的備選人會再進行教育訓練後,再考核遴選適合的人選成為特約通譯人員。有興趣的朋友可上臺灣高等法院查詢,或更多報考資訊請上1111公職專區

* 以上新聞由1111人力銀行通訊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