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囤房?財長張盛和:要看實際用途

▲金融機構為囤房大戶?財長張盛和強調須視實際用途判定。(圖/記者江羚瑜攝)

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對於外界認為金融機構擁有600多戶房屋,實為囤房大戶,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金融機構擁有數百戶房屋須考量是否為自用以及出租使用,要看實際用途,如銀行作為營業據點,就不能視為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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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修法三讀通過,非自用住宅房屋稅稅率將由現行的1.2%-2%,調升為1.5-3.6%,張盛和指出,財政部支持交由地方政府訂定差別稅率,且房屋稅條例第三條也寫明地方政府可以視房屋的戶數,訂定差別稅率,如果地方政府這麼做,財政部非常歡迎、支持。

對於外界批評此次非自用房屋稅率調升,實則富人每年負擔僅增加幾千元,張盛和表示,除了房屋稅稅率的上調之外,稅基的調整也很重要,稅基、稅率要一起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