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所稅避開外資 散戶年賺600萬才課稅?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證所稅課徵方向確定!境外投資機構(FINIs)確定被盤除在外,而散戶部分則朝納入最低稅負制規劃,除非一年在股市賺超過6百萬元以上,才會跟證所稅扯上關係。不過財政部長劉憶如對於6百萬才課稅的傳言持保留態度,表示還沒確定。

財政部5日召開財政健全小組證券資本利得稅分組首次座談會,同時也確認了證所稅的課稅方向。財政部選擇避開外資與多數散戶,應該也希望增加民眾支持的可能性。

財政部5日表示,財政部召開財政健全小組資本利得稅-有價證券分組第一次座談會,由財政部劉憶如部長與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陳裕璋主任委員共同主持,與會代表除有價證券分組委員25名出席外,並另邀請四大會計師事務所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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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所稅逾600萬課稅?劉憶如:還沒確定。(圖/東森新聞提供)

財政部在新聞稿發布會議共識,第一是比照國際作法,外國機構投資人之有價證券交易所得應維持免稅;所謂「外國機構投資人–FINIs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指的是在台灣境內沒有設立固定營業場所,也沒有營業代理人的法人,例如美國加州教師退休基金(CalSTRS – California State Teachers' Retirement Fund )在台灣投資之證券所得免稅。

第二是與會委員認同「量能課稅」是此次稅改的基本原則,但在追求理想的過程中,其他幾項務實面的考量也盡量應予以注重,包括:(1)政府稅收的穩定性 (2)稽徵成本不能過高 (3)對金融市場及經濟的衝擊盡量降低 (4)國際租稅競爭亦需兼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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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證所稅的改革,是否經由「最低稅負制」層面擴大,或另建一套制度,與會人士意見不一,仍待下週繼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