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高鐵原始股東 沒有把債留子孫



高鐵新出爐的財務改善方案,引發原始股東醞釀向政府求償,高鐵董事長范志強接受本刊專訪指出,財改若不做,高鐵將破產、由政府買回,屆時損失更大。因此,執行減、增資等一連串計畫,是高鐵浴火重生的不得已決定。

文/周岐原

十月二十三日,高鐵公司經過六小時漫長討論後,董事會終於決議通過財務改善方案(以下簡稱財改方案)。股東臨時會通過後,高鐵公司將全數收回特別股,另外歸還站區用地,再減資普通股六成、增資三百億元;另一方面,高鐵特許營運期則將延長為七十五年。由於減資幅度不小,引發正反雙方爭議。本刊專訪高鐵公司董事長范志強,他催生此次財改方案的說明與心情如何,以下是專訪摘要整理:

《今周刊》問(以下簡稱問):高鐵財務改善方案出爐後,部分人士認為,理應依據合約由政府買回,你的看法是?

高鐵公司董事長范志強答(以下簡稱答):高鐵BOT案(興建─營運─移轉)歷經十餘年,一路走來跌跌撞撞,勉強走到今天這個地步。高鐵過去,不論是投標、興建或營運初期,我都沒有參與,沒有立場對過去的事表達意見。

談股東損失
若讓政府買回 更血本無歸

高鐵公司面對目前財務困境,大概只剩兩條路可以走,第一條是與政府協議,找出一個徹底解決問題的財務改善方案;假設財改方案行不通時,高鐵公司也不能只等著破產、依合約由政府買回,我們也會提請仲裁,維護股東權益。

這一次高鐵公司能與政府達成共識,優先選擇財改方案而非政府買回,主要在於雙方均考量以全民、政府及股東利益為依歸,選擇以損害最小、效益最好的方案解決目前問題,達成三贏而非三輸的結果。就損害控管角度而言,採行財改方案,原始股東將損失三九○億元,主要因為原始股東將減資六成,其中包含政府公股與泛公股的普通股股東損失八十五億元,民股包含五大原始股東損失三○五億元;未來增資時,泛公股要出資一三○億元,民股出資七十億元。

如果是政府買回的話,情況可能就很糟了。首先政府得出資三千九百億元以上,其實政府出資就是全民出資。損失也差距甚大,公股與泛公股的普通股、特別股股本,以及特別股的累積未付股息,合計大約五百億元,可能血本無歸。高鐵公司在原合約下承諾要給政府的一○五○億元回饋金,大概也追討無門,合計政府方面大概要損失一五五○億元。

民股也不好受,合計普通股及特別股股本加股息大約七百億元,比財改方案的兩倍還多。採取財改方案,股東要減資六成,當然很痛;可是如果不做,公司就撐不了多久,破產後被政府買回,又要面臨可能所有投資化為烏有。最後決定優先推財改方案,也是在不得已情況之下,這個抉擇對我們董事而言,也非常痛苦。

從其他效益分析,執行財改方案後,高鐵所有員工工作權獲得保障,他們的經驗與技術獲得保留。畢竟台灣只有這一條高速鐵路,老闆可以換,有經驗的夥計可是沒處找。

反觀政府買回後,第一種方案是改為國營事業,必定引起社會對高鐵未來績效、服務品質的質疑;同時,員工能否就地轉為國營事業員工,也是問題重重。另一個方式是政府買回再委外經營(OT),這時同樣得給予特許營運期,與財改方案中政府付出代價無異。總之,政府買回說起來容易,可能只是下一個問題的開始,弄得不好,說不定重蹈覆轍,再搞出新的夢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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