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訊/一次破解中韓FTA5大迷思



文/黃靖萱、馬自明

自從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和南韓總統朴槿惠,在全球領袖聚首的APEC(亞太經合會議)握手,共同宣布完成中韓FTA(自由貿易協定)實質談判後,台灣無論政府、媒體、候選人的激烈反應,恐怕更勝於中韓兩國!

一方將中韓FTA對台灣的影響,說得好像台灣將因此天崩地裂似的;另一方則又太過極端地認為,從過去韓歐盟、韓美FTA的經驗來看,南韓並沒有從FTA中得利,台灣無須擔心,是政府在恐嚇人民。

真相究竟是什麼?以下《財訊》雙週刊試著為讀者釐清有如霧裡看花的中韓FTA五大迷思。

迷思1》中韓FTA是顆原子彈,
台灣製造業產值減少最高將達六千五百億元?

工研院IEK預測的基礎是,中韓FTA生效後五年裡,當FTA的利用率是40%,受衝擊金額約2600億元,若中韓FTA利用率達100%,台灣製造業產值將衰退3.85個百分點,5年累計有6500億元受到衝擊。工研院區域研究部資深研究員陳志強指出,這數字的前提是以「FTA利用率達百分之百」及「中韓兩方關稅立刻降為零」,所算出的最大可能衝擊。因中韓FTA尚未簽訂,還未公布降稅細則,先不論降稅時程,光是用「FTA利用率達百分之百」作為假設,這數字就太過誇大。

到目前為止,全世界各國的FTA中,從沒有出現100%的利用率,一般三成是合理的比率,少數超過5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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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經院WTO(世貿組織)中心研究,日本利用率最高的是和智利的FTA,為35.3%。而工研院則提出,南韓對全體FTA的平均利用率約65%,依照這些比率,6500億元確實高估。

迷思2》台灣的FTA覆蓋率遠低於南韓,但台灣目前出口中、美等國的貿易額,
零關稅比率皆高於南韓,中韓FTA到底對台灣影響有多大?

首先,貿易覆蓋率僅指雙邊FTA,但台灣在少數的雙邊FTA外,仍參與了許多多邊貿易體系,例如WTO烏拉圭回合裡的零對零關稅方案,以及1997年即已生效、台灣也是創始員國的「資訊科技協定(ITA)」。所以例如台灣和美國、歐盟皆未簽訂雙邊FTA,但台灣出口至美國的貿易額有71.5%免關稅,而出口至歐盟則有55%,甚至出口至中國都有69%的貿易額免關稅。

雖然台灣出口中國有69%的貿易額零關稅,但也絕不等於受惠「產品」也高達69%。細究這近7成的貿易額,卻僅僅涵蓋上萬項產品裡的15.3%而已,而且絕大多數都是ICT產品,包括電腦、電子零組件、半導體、通訊設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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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台灣除了高科技產品及少數納入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早收清單的產業外,超過8成的產品出口中國都有關稅,且以傳統產業及中小企業為多。

反觀,中韓共同宣布,中韓FTA將納入九成的產品品項於降稅清單中,「講品項才是大小企業都能受惠的。」中經院WTO中心副執行長李淳舉例,鋼鐵業雖有22個品項進入早收清單中,但是多集中在上游原料,「鋼鐵業又不是只有中鋼和燁聯,還有更多的中小企業,全都要繳關稅。」

這邏輯同樣適用在出口美國及歐盟上,台灣出口這兩國免關稅產品,也多集中在電子、半導體、數位相機、科學儀器等科技產品。

當然,納入ITA的免關稅產品金額大,也是台灣出口主力;但同樣,ITA只涵蓋了200多項產品而已,受惠的產業太集中,若因此認為台灣享有免關稅的貿易額高,而不用太過擔心,這對多數的台灣中小企業、傳產並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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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3》台灣除了免關稅產品外,
出口到中國的產品一定比南韓沒競爭力?

不見得!非免關稅的產品要在中國免稅,通常有兩種作法,一是投資中國,在中國當地設廠生產,另外一種則是來料加工再出口。

以台灣現狀來說,主要輸出到中國的產品大多是半成品原料,也就是在中國加工變成品後,再出口外銷,這類外銷的產品就可享免關稅的待遇。

舉例來說,台灣面板廠輸往中國的產品,約有七成為open cell(即未安裝背光模組的半成品面板),再於設在中國的LCM(後段模組)廠組裝出貨,若出貨對象為其他國家,而非在中國課稅區銷售,面板廠就可以享受退稅。

所以,如果把中國當成「世界工廠」,只是在中國加工生產,賣到世界各國,那沒有關稅問題;不過,若是把中國視為「世界市場」,要把加工產品銷售至中國當地,就可能要繳交關稅。

因此,出口至中國的產品,沒有免關稅的優惠,但又想賣進中國市場,廠商通常得考慮選擇在中國設廠投資。可是如此一來,政府和社會將面臨產業外移以及無法創造國內就業機會等狀況。

除此之外,中國為調整出口結構,也擬取消出口退稅。在一○年7月,中國就取消部分醫藥、化工產品、有色金屬加工材等406種產品的出口退稅。今年中國更已取消78項進口鋼材加工貿易的出口退稅措施,而台灣雖比其他國家多爭取到半年緩衝期,預計明年7月,這78項來料加工的鋼材將無法享有退稅稅優惠。對遭到取消出口退稅的相關產業,當然都會造成負面衝擊。(...全文選自財訊雙週刊第46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