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總座被架空有責無權?台新:三商銀權責劃分相同

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對於彰化銀行公股總經理「有責無權」,台新金發出最新澄清稿強調,三商銀權責劃分相同,即彰銀的權責劃分與第一銀行及華南銀行幾乎一樣。

彰銀董事會將在下週一(8日)改選,為使此次選舉和諧如昔,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時隔一年多後,上週五拜會財政部次長吳當傑,吳當傑在會後記者會上強調,該次會面雖然沒有共識,但雙方面會過程相當平和、尊重彼此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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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吳當傑也向台新金反應,希望強化彰銀公司治理,公股總經理職權不能「有責無權」,讓總經理在重要人事案的討論與任免等重大事項上有更多發揮空間。

對此,台新金指出,彰銀6200位員工的升遷考核,均由總經理簽核即可。其餘200位左右的分行及部處主管,亦是由總經理提名,經董事會通過後核准,彰銀的權責劃分與一銀及華銀幾乎一樣。

台新金並重申,台新及彰銀逾40萬股東的合法權益應該受到法令及政府的保護,對財政部的訴求只是很卑微的四個字 「誠信履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