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選輸了 認列彰銀148億元投資損失

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彰化銀行董事今(8)日改選,9席董事財政部拿下6席,台新金董事未能過半,失去對彰銀的經營權,台新金晚間緊急召開記者會,總經理饒世湛指出,台新金被迫只能尋求法律救濟,並將在12月認列對彰銀的148億元損失,同時,若金管會核准,台新金也不排除增持對彰銀持股或出脫彰銀股份給公股。

台新金財務長林維俊指出,今日改選結果基本上彰銀已經不是台新金的子公司了,這也是不爭的事實,台新已經被逼到無路可走了,台新金不得不提列148億元損失。

▲台新金喪失對彰銀經營權,將認列148億元投資損失,圖左為台新金財務長林維俊、右為總經理饒世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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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維俊表示,投資彰銀損失由金控端認列,對銀行財務不會有影響,至於金控資本適足率將由目前的130%,調降至120%上下,由於金控最低資本適足率要求為100%,因此,台新金沒有增資的壓力,且此次認列損失不影響台新的核心競爭力,沒有實際損失,若彰銀股價未來上漲了,台新也會有回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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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金累計今(2014)年前10月稅後淨利為138.6億元,為歷年同期新高,法人推估,以台新每月淨利約10億元,認列148億元投資損失後,今年仍有望小賺。

同時,台新金也痛批財政部竟公然撕毀與民間企業的書面協議,首開政府以市場派手段強奪民間合法經營權的惡例,對於政府的誠信與國際信譽無異為重大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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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世湛指出,此次彰銀董事改選,台新金喪失對彰銀的經營權,已委請兩大律師事務所共同代理台新金像台北地方法院對財政部提起民事訴訟,以期藉由法院的公斷,促使財政部踐行94年的書面承諾,恢復台新金對彰銀的經營管理權,且由於財政部的不當舉措造成台新嚴重損失,公司並將依法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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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採取法律救濟途徑外,台新金不僅有意增持彰銀股份至25%,以符合金控法對子公司的認定,甚至出脫彰銀股份的退場機制,林維俊表示,台新金過去曾有想過再買彰銀股份2.5%,但金管會不許,未來台新也不排除再增持彰銀股份2.5%,不過,這需要金管會事先核准。

「台新非常有彈性,非常願意配合公股」饒世湛進一步指出,台新金願意配合政府公公併政策,出脫彰銀股份給公股,但價格不能是兩造用喊的,就像買菜一樣,必須交由專業機構評估,目前台新對彰銀的帳列成本為46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