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巴克個別漲價不罰 網友:缺德不算違法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公平會針對4大超商聯合調漲咖啡價格,總共祭出2000萬元罰鍰。其中含奶飲品也全面調漲10元的統一星巴克卻不在此內,發言人孫立群則解釋,超商業者是「聯合行為」,而星巴克則是個別調價。對此,網友消極表示,有罰超商就偷笑了。

公平會調查,4家超商在10月4日同周之內調漲含乳現煮咖啡價格,決議處分統一(7-ELEVEN)1600萬元、全家便利商店250萬元、萊爾富100萬元、來來超商(OK)50萬元。委員孫立群指出,這4家超商咖啡共有72項,含乳咖啡約48項,有冰拿鐵、卡布奇諾、焦糖瑪奇朵等,各種咖啡含乳量不一樣,成本增加幅度也不同,但4家超商卻不論容量、含乳量一致調漲5元。

媒體質疑,為何只罰超商卻不罰星巴克?孫立群回應,他們彼此之間沒有競爭狀態,無論在客群或市場上重複情形並不高,不能一起做比較。他進一步談到,4大超商漲價屬於聯合行為,至於,星巴克是一個個別廠商,也因此沒有罰該業者與其他咖啡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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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網友質疑,那以後輪流個別調價該怎麼算?還有人表示,要罰就罰鮮奶,咖啡又不是民生必需品;還有網友認為,星巴克這樣做頂多算是缺德不算違法。但也有人幫忙緩頰,表示法規是規定罰聯合哄抬物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