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經代營業稅上調 保代公會許文通疾呼:是劫貧濟富

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為健全我國財政,金融營業稅去(2014)年中起調升3%,保代公會理事長許文通強調,營業稅調升至5%,租稅負擔能力最低的保經代公司完全沒有因應配套措施,也因此加徵幅度近150%,較壽險多出一倍有餘、比產險高出3倍,造成保經代公司與產、壽險業者間租稅不公平,保經代經營環境嚴重惡化。

許文通指出,營業稅提高3%後,合計整體保經代每年多支付近18億元的營業稅,不過,整體產、壽險營業稅加稅負擔僅22億元,若進一步就稅額增加幅度來看,保經代的增幅為148%,遠高於產險的38.12%、壽險業的70.45%,不僅明顯違反租稅公平原則,也明顯違反量能課稅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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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保經代公會統計,原2%營業稅時,產、壽險整體每年稅額分別為15.74億元、22億元,增繳3%稅額後,壽險業稅額增加15.5億元,產險稅額增加6億元,保經代增加17.8億元。

許文通進一步強調,所謂「金融回饋稅」,是指過去政府處理國華產險、國華人壽等問題保險公司時,需由金融營業稅稅款支出及國庫賠付,但保經代公司並非造成系統性風險的罪魁禍首,且未曾需要政府注資挹注,因此,保經代營業稅調高顯然不符金融回饋稅的精神,「反而有租稅負擔能力較弱的保經代公司補貼產壽險公司之實,造成劫貧濟富的不公平結果」。

根據金融業特別準備金運用管理辦法規定,該準備金的運用以處理問題金融機構的退場為限,保經代公會指出,保險法關於保經代公司的規範,應不屬於準備金的支應範圍,因此,讓保經代業者負擔最高的營業稅加稅幅度,明顯不符金融營業稅上修的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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