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售彰銀持股?台新金憂恐衝擊台股

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對於彰化銀行持股的後續動作?台新金表示,即使要在公開市場拋售,也可能無法在一年賣光,並擔憂若貿然出售持股,不僅將衝擊彰銀股價,甚至恐影響金融股、台股大盤表現。

台新金今日召開法人說明會,2014年本業獲利再創新高,惟認列彰銀投資虧損148億元,稅後淨利為16億元,其中,台新金淨利息收入及手續費收入持續成長,年增率分別為10.6%及14.1%,若排除彰銀案一次性因素後,金控去年獲利成長達兩成。

▲台新金法說,由台新金總經理饒世湛、財務長林維俊、個金事業群執行長尚瑞強、台新銀行總經理鍾隆毓及台新銀行個金執行長吳清文聯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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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2015年,台新金總經理饒世湛表示,整體業務可望持續成長,放款動能主要來自房貸、個人信貸及中小企業放款,另財富管理業務將持續帶動手續費收入成長,對於彰銀案處理後續,台新金不得不透過司法程序主張股東應有的合法權益,同時,他也強調,未來不會再有類似一次性認列的情況出現,「台新金最壞的情況已經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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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金財務長林維俊說明,台新金持有彰銀22.55%股權、約17.8億股,若以彰銀日成交量來看,即使在公開市場拋售持股,「可能一整年都賣不完」,尤其,台股漲跌幅放寬至10%後,若在市場貿然出脫持股,不僅將造成彰銀股價大幅波動,甚至將對金融股、大盤產生重大影響,情況非外界所樂見。

▲財政部在彰銀去(2014)年底的股東會上打破過去9年由台新金取得董事過半席次的慣例,造成台新金喪失對彰銀的經營主導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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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彰銀股份後續處理問題,台新金日前回覆主管機關「訴訟期間不處分持股」,林維俊重申,台新金董事會的決議符合超過20萬名台新金股東的合法權益,合法、合情、合理,相信金管會會審慎評估彰銀案。

財政部在彰銀去(2014)年底的股東會上打破過去9年由台新金取得董事過半席次的慣例,造成台新金喪失對彰銀的經營主導權,林維俊強調,與財政部對簿公堂,以司法途徑解決彰銀案實在是為了保障台新金的合法權益、情非得已的舉措,同時,呼籲政府政策要有延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