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薪「家庭照顧假」 勞委會盼趕在颱風季前通過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為了解決各縣市在颱風天「停課不停班」,導致民眾家中有小孩卻無人照顧的情形,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今天(21日)在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進行口頭報告時指出,希望有薪「家庭照顧假」能在颱風季節前完成相關修正案三讀,政策先上路,後續制度建構可以再研究。

去年曾發生各縣市在颱風天「停課不停班」的放假狀況,造成民眾須上班、小孩卻停課在家無人照顧的情形,因此,勞委會決定修改性別平等法第20條規定,讓民眾可申請有薪的家庭照顧假。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21日在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表示,希望這項修正草案能夠趕在颱風季前三讀通過,讓民眾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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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如玄指出,包括日本、韓國、美國、德國、法國、英國,家庭照顧假大部分都只給假,不給薪;少數像美國加州有給薪,但是它是透過社會保險方式來處理,勞委會目前考慮台灣的做法則是由雇主負擔。

不過在場立委多對薪資由雇主負擔有意見。王如玄則主張先讓政策上路、再逐步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