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05/2317:34:42
發言人 陳世英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23017211
主旨 : 補充公告本公司4/25董事會決議購置土地
符合條款第20款
事實發生日101/05/23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桃園市龍安段土地
2.事實發生日:101/5/23~101/5/23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本次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於每坪75萬元內辦理簽約事宜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待買賣交易確定後再另行公告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經董事會評估後授權董事長核定決行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無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取得營建用地建屋出售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本次預計購買桃園市龍安段土地待買賣合約簽定後,另行公告。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