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工商團體力爭「彈性工時」 延長加班上限至60小時

▲勞動部長陳雄文。(圖/記者林信男攝)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勞動部長陳雄文20日將與10大工商團體面談,溝通縮減工時的配套措施。工商團體認為,勞基法修正應該要設計「彈性工時」,亦即在「勞資協商同意」下,每月加班上限可延長至60小時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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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全國工業總會秘書長蔡練生日前面嗆行政院長毛治國,批評勞動部將勞基法修正當機密處理,未與工商界充分溝通。蔡練生認為,勞動部縮減工時的配套措施,是要將現行勞基法第30條的既有2周內2天工時放在一般平日安排工時,即每天工作可不逾10小時,則勞工可集中在1周內工作,另外1周可以完全休息,但現實上根本不可能。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工商團體不滿政院將2周84法定工時縮短,挪至每月加班時數上限,將之從46小時延長至54小時,完全未採納工商界延長加班上限至60小時以上的訴求,他們今擬向陳雄文力爭,將「彈性工時延長」的設計納入修正法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