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金管會今(21)日宣布,因去年度金檢發現新光產險有6項缺失,除給予糾正外,並罰鍰360萬元。
金管會列舉新光產險缺失包含:買入利害關係人股票未依規定報董事會、貨物運輸保險未依規定提列未適格再保準備金、傷害險保費少收、受理汽車銷售人員以自身信用卡代繳車主投保強制險保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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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除核處新光產險糾正及罰鍰360萬元外,並呼籲保險業辦理保險業務應確實依保險法相關規定辦理,並應加強公司治理、法令遵循及內部控管,以共同維護保險市場秩序。
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金管會今(21)日宣布,因去年度金檢發現新光產險有6項缺失,除給予糾正外,並罰鍰360萬元。
金管會列舉新光產險缺失包含:買入利害關係人股票未依規定報董事會、貨物運輸保險未依規定提列未適格再保準備金、傷害險保費少收、受理汽車銷售人員以自身信用卡代繳車主投保強制險保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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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除核處新光產險糾正及罰鍰360萬元外,並呼籲保險業辦理保險業務應確實依保險法相關規定辦理,並應加強公司治理、法令遵循及內部控管,以共同維護保險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