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付兩百多億等於權利金?趙藤雄:嫌我暴利就買回

▲遠雄董事長趙藤雄今出席U-TOWN購物中心開幕活動,被問及對大巨蛋案看法。(圖/記者徐珍翔攝)

記者徐珍翔/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預訂今(8)日下午對外公布大巨蛋調查報告,外傳不排除以圖利罪名移送前市長、總統馬英九,對此,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上午受訪表示,雙方共談判9次、歷經100多天,過程完全公開,沒有所謂密約,權利金也不須經過馬同意。他說,遠雄將支付回饋金45億元、建築成本166億元,「這兩百多億就等於是權利金了」、「如果嫌我暴利就買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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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藤雄指出,雙方在2004年9月20日有過一次會面,當時遠雄及市政府團隊各有七、八人參加,地點為市政府內的一間會議室,最後達成共識,一旦細節談妥,就在同年10月1日簽約;過程中,遠雄堅持只接受權利金為每年營運的千分之一,但市府認為實在過少,遠雄才改用回饋方式談判,「原本我們希望以40億元回饋金去談,但因為劉培森、環保團體來亂,最後變成45億元。」他說,加上巨蛋建築成本166億元,就等於是權利金。

至於世大運開閉幕典禮將更改場地舉行,趙藤雄則面露無奈說:「像這種事情我能講什麼?只有看政府怎麼安排,讓政府去決定,我個人沒有任何意見。」對於目前和台北市政府僵持的局面,他表示,「我有向市政府長官報告過,只要市政府傳我們,我們都會隨傳隨到。」

對於自己日前的「滿臉豆花」說法,趙藤雄認為相當貼切,「被罵成這樣,一定是滿臉豆花。」他也不忘對外界喊話,要檢調快點介入調查,還給遠雄公道。他強調,不管是議約、簽約過程,甚至是巨蛋的安全性,遠雄沒有任何一項錯誤,他自己不會有所謂壓力,「因為真理會越辯越明,遠雄是受害者,絕對沒有得到任何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