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聽會意見今晚送政院 張盛和:房地合一不必再調整

▲財政部長張盛和。(圖/記者徐珍翔攝)

記者徐珍翔/台北報導

財政部今(20)日召開最後一場房地合一公聽會,部長張盛和會後表示,學者、業者雖仍有聲音,「但都不再堅持了,」他說,與會學者給行政院版方案打了90分,就連業者也稱「最怕不確定因素,」紛紛呼籲盡速通過;財政部今晚就會把三場公聽會紀錄送至行政院,將寫明「對院版高度支持」、「不再堅持己見」、「院版可以不必再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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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盛和坦言,「從結果來看,行政院上調稅率的決定是對的。」他說,當初財政部版只求建立制度,朝輕稅規劃,甚至一度被外界誤解為「財團版」,所幸行政院聽見各方聲音,決定上調,如今學者也不再反對,各界也似乎可以接受,「很有機會拚本會期通過」。

此次公聽會上,張盛和也首度提及,未來地上權也可納入房地合一範圍課稅,他指出,由於地上權房屋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所以出售所得屬於權利金所得,過去都得課所得稅,如今既然定調納入房地合一課稅,未來也可適用自用住宅的各項優惠,且採分離課稅,「稅會比現在輕很多,地上權是未來趨勢,我們認為有必要納入,對他們是有利的。」

至於會前有業界大老開炮,指房地合一與土地增值稅恐有重複課稅疑慮,張盛和則說,「那是業界有些誤解,經過說明,他們都理解了。」也就是指,房地合一的課稅標的,也就是出售不動產利得部分,會先扣掉土增稅中「土地增值」金額。此外,就算是一年內買賣案件不課、土增稅,房地合一課稅時,也會先扣掉該金額,因此沒有所謂重複課稅問題。

有媒體問及不動產相關支出是否當作費用扣抵,張盛和也給出答案,他說,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公證費、仲介費、修繕費、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等,只要是屬於房屋移轉日前、為取得該不動產所支出費用都可扣抵;但之後的房屋稅等支出,就等同水費、電費,屬於「生活費」,無法扣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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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而言,張盛和對於房地合一後續發展相當樂觀,稱已獲得各黨團認同,後續行政院將快速作業,應該很快會送進立院,「既然通過了,還留在行政院做甚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