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台北(9908) 公告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發言時間 101/05/3111:54:35
發言人 黃朝枝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684999-300

主旨 : 公告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符合條款第18款
事實發生日101/05/31
說明

1.股東會日期:101/05/31
2.重要決議事項:
(1)通過本公司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通過本公司100年度盈餘分配案,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元。
(3)通過修正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
(4)通過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
3.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是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股東常會股東提案處理情形: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
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提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
(2)本公司今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申請,期間為101年3月9日至101年3月
19日止,並已依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3)本公司並無接獲任何股東提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