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嘉科(3644) 資金貸與達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一款應公告申報事項

發言時間 101/06/0519:51:44
發言人 陳義德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23507301

主旨 : 資金貸與達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一款應公告申報事項
符合條款第20款
事實發生日101/06/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06/05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249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5536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本公司代墊該公司購買設備款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249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9214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本公司對該公司應收帳款轉列資金貸與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EXCEED TECHNOLOGY CO., LTD.之100%轉投資之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249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3984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該公司營運資金所需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2873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5.78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金融機構、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EXCEED TECHNOLOGY CO., LTD.及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為凌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
本次新增凌嘉公司資金貸與凌揚(上海)公司美金2,186仟元及原凌嘉公司
資金貸與昆山康和公司美金1,308仟元及原EXCEED公司資金貸與昆山康和
公司美金800仟元,以匯率29.98換算合計新台幣128,734仟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