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同意玉山商銀設仰光代表人辦事處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8日同意玉山商業銀行向緬甸主管機關申請設立仰光代表人辦事處。

由於現今台商前往緬甸投資的家數逐漸增加,玉山商業銀行評估緬甸政經及金融概況,以及我國與緬甸的雙邊貿易等情形,認為若當地設立海外代表人辦事處,將有助於深入了解當地金融環境及未來發展機會。

金管會表示,目前台灣的本土銀行在緬甸的分支機構,除了有第一商業銀行於民國87年間在仰光設立代表人辦事處,目前仍保有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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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表示,玉山商業銀行已設立的海外分支機構有洛杉磯及香港等二家分行,新加坡分行也在籌備開業中,另外有胡志明市代表人辦事處,以及預計升格為分行東莞代表處,加計本次申請的仰光代表人辦事處共6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