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狀告印尼鋼鐵防衛稅 WTO成立審議小組受理

▲印尼對進口鋼鐵製品課徵防衛稅,台灣政府一狀告到WTO。(圖/本報資料照)

記者徐珍翔/台北報導

經濟部29日表示,印尼自去(2014)年7月22日起,針對進口鍍或塗鋁鋅合金的鐵、非合金鋼扁軋製品課徵防衛稅3年,而台灣為當地第2大進口來源,貿易利益明顯受到影響,期間我國雖要求印尼移除該項措施,但雙方始終未達成共識;世界貿易組織(WTO)爭端解決機構28日成立審議小組,將審理我國指控印尼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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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印尼自去年開始,對進口鍍或塗鋁鋅合金的鐵、非合金鋼扁軋製品課徵防衛稅3年,第1年稅率每公噸約402美元、第2年約347美元及第3年約292美元;值得一提的是,台灣是印尼第2大進口來源,占總進口量21%左右,該稅制實施一年以來,台灣出口相關產品至當地金額已由2013年的5,085萬美元降至去年的1,132萬美元,共衰退78%,貿易利益明顯受到影響。

經濟部強調,印尼決定實施防衛措施前未提供充分資訊與時間供會員進行事前諮商、印尼調查的產品與最終實施防衛措施的產品範圍認定差異、印尼對進口數量激增與產業損害間之因果關係認定基礎薄弱、未合理分析進口增加係因不可預見之發展所致,恐違反WTO防衛協定及GATT 1994第19條規定。

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談判代表蕭振寰指出,WTO審理爭端解決案件類似國內訴訟程序,敗訴方雖可提出上訴,不過以一次為限;若印尼最後確定敗訴,將被要求修改相關規定,即使在當地國會卡關、無法立即改善,也必須提出對台補償辦法,否則我國可向WTO要求授權──對印尼進口貨物課徵雙倍關稅。

即便如此,蕭振寰坦言,WTO審理案件往往曠日經久,等到結果出爐時,很可能印尼的3年防衛稅也已退場,「不過我們評估仍有好處。」他說,一旦台灣得理,印尼將無法延長該措施,同時也藉此機會向各國宣示台灣業者背後有政府撐腰,避免類似狀況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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