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國際(2716) 公告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案

發言時間 101/06/1915:37:18
發言人 洪秉琨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00-1273

主旨 : 公告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案
符合條款第9款
事實發生日101/06/18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1/06/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長:張明哲、董事:張榮發、洪秉琨、張國華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1/06/18~104/06/17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股東常會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張明哲董事長、洪秉琨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長榮上海酒店有限公司之董事及經理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博雲路2號1樓40110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酒店經營管理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