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翔(2545) 代子公司富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出售土地及建物部分持分予關係人廖珮如。

發言時間 101/06/2118:30:46
發言人 游玉華 發言人職稱 財務經理 發言人電話 23882898

主旨 : 代子公司富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出售土地及建物
部分持分予關係人廖珮如。
符合條款第20款
事實發生日101/06/21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中正區臨沂段三小段466、466-1地號之土地及其建物部分持分。
2.事實發生日:101/6/21~101/6/21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29,076元
交易數量:
1.土地:土地價款為新台幣29,018元;台北市中正區臨沂段三小段
466、466-1地號;持分共85530000分之4950;坪數約為0.01476平方
公尺;折合約為0.0045坪。
2.房屋:房屋價款為新台幣58元;建號1447;持分10000分之1。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廖珮如
其與本公司之關係:與本公司董事長有二親等以內之關係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業務需要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非關係人
移轉價格:不適用
取得日期: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新台幣28,824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交付或付款條件:
第一次付款:新台幣10,000元
第二次付款:新台幣10,000元
第三次付款:新台幣9,076元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業務需要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